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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28 数据编号: 23271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安徽滁州市全椒县自来水厂供水材料-铸铁给水管道、PE管、钢管管道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JCG—H2014042

全椒县城乡建设局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全椒县自来水厂供水材料。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采购材料清单(详见清单附件)

注:1、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项目采购内容为铸铁给水管道、PE管、钢管管道。

    2、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和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投产品费用、税费(全椒地税局发票)、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建设单位的招标代理费及交付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质量要求:

2.1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货物的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供应商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

2.2所投产品材质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设备包装、运输和保管要求:

3.1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设备(如温度、易碎、易变形、易受潮等),供货商必须加强包装保护措施,在包装箱上印有醒目标记。

3.2设备到货地点为现场指定地点,设备的运输、装卸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4、项目供货时间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清单通知后不高于 30 天内完成供货。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0万元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代理商代理产品的管材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函疑问与澄清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4 年5月30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4年 5月 30 日17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标两部分部分组成,均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

(一)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1)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1)、(2)、(3)、(4)项原件必须带至现场查验,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

对于未能提供以上(1)、(2)、(3)、(4)项全部有效证件原件的或所提供的证件原件有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商务标主要包括(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本次采购报价,投标报价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同时必须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文件报价应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废标处理;

4、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包含所投产品费用、税费(全椒地税局发票)、运输、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5、供应商报价时必须用非手写的方式填写报价函。且要满足所提供的参数要求,否则,将做废标处理,后果自负

6、本工程的场地交易服务费用计算标准详见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07】226号文、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及招标代理费用均按照全椒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支付给相应代理单位。应含在投标报价中,全部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如中标价为150万元,其招标代理费为:

100万元*1.5%=1.5万元、(150-100)万元*1.1%=0.55万元

  合计收费:(1.5+0.55)*0.8=1.64万元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1、投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外封包的开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当将资格标正本、副本密封于资格标袋内;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并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在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于2014年6月 5 日09:30时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书将被拒绝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4年6月5 日9:30时前

2、地点:全椒县王曹西苑SC楼五楼(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数 额:投标及信用保证金: 8 万元,(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之一均视为有效)

1) 收款单位:    全椒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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