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30 | 数据编号: 233487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招标条件
安化县梅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己由湘发改环资[2013]9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法人为安化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资金。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安化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安化县梅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2.3 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根据由湘发改环资[2013]958号文,新建梅城镇污水处理厂0.8万 m3/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12km ;工程总投资约伍仟万元。
2.5 招标范围:安化县梅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协助招标、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
2.6 建设周期:180天(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同时同城最多只能有一个在监工程项目;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执行(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中一人必须具有造价师执业资格);
3.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最近三年内所监理的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