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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7-18 数据编号: 24800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璧山县青杠、来凤、丁家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县青杠、来凤、丁家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4]281、282、2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等,招标人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总规模:4.25万吨/天(一期工程)。其中青杠污水处理厂2.5万吨/天;来凤污水处理厂0.75万吨/天(一期工程);丁家污水处理厂1万吨/天(一期工程)。

2.1.2 处理工艺:主体工艺采用A2/O+生物膜反应器(以下简称MBR)污水处理工艺。

2.1.3出水水质:主要指标中BOD5、CODcr、 NH3-N、TP、 pH指标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其余指标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2 招标范围:为整套完整的采用A2/O+MBR污水处理工艺、日处理污水2.5万吨的青杠污水处理厂(总规模)、日处理0.75万吨的来凤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污水1.0万吨的丁家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详见技术标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3工程地点:青杠污水处理厂位于璧山县青杠街道原清河村4组;来凤污水处理厂位于来凤街道,来凤村第七村民小组;丁家污水处理厂位于丁家天灯村2、3、5组。

2.4计划总工期为:2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3.1.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安装工程总承包业务;

3.2投标人近年内(2008年9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承担一个已完工的2.5万吨/天及以上的、采用MBR工艺污水处理厂施工总承包(或设备总包)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中空纤维膜的生产能力或获得生产厂商授权委托,膜丝拉伸强度须≥200N,膜组器在正常使用和操作条件下无条件质保期5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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