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瓦房店岭东污水处理厂清水排放调节池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瓦房店岭东污水处理厂清水排放调节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瓦房店市岭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环资字【2012】4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瓦房店岭东污水处理厂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清水排放调节池一座,上口长160.6米,宽87米,深3.85米。调节池施工及方砖步道铺设。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瓦房店岭东污水处理厂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清水排放调节池一座。调节池施工及方砖步道铺设。
2.3合同估算价为 100 万元。
2.4招标范围:清水排放调节池一座,上口长160.6米,宽87米,深3.85米。调节池施工及方砖步道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4 月 21 日开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企业近三年(2012年—2014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