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10 | 数据编号: 331065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项目编号:YDZCG 2015–ZB 095-2
一、盐城市盐都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盐都区7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盐城市盐都水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7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盐城市盐都区7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楼王镇、学富镇、大纵湖镇、张庄街道、大冈镇、尚庄镇、郭猛镇)的接收、运营、维护、管理及托管运营期限满后的移交。主要包括为盐城市盐都区7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配置合格的操作、维护、管理人员,并承接日常生产运营、管理、设备维修和保养、水质日常自检测等,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和污水达标排放【排放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一级A标准的环保标准,并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完成污染减排的相关台账】,同时接受招标人及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运营期3年,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考核内容,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可终止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或以上(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保或污水处理相关专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生活类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天或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