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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4-10 数据编号: 33103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阜宁县厦门路、上海南路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231504020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厦门路、上海南路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已由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审【 2015 】 4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阜城镇街道办事处境内;

2.2 工程规模:主要对三条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泵站附房土建和安装等;

2.3 预算评审价: 1842.89 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 标段;

2.5 本招标工程共三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31504020201-BD-001

一标段: S329- 喻口污水提升泵站、喻口污水提升泵站

本标段管道全长 2356.5 米,最大管径 dn630mm 。泵站占地 185.25 平方米,附房建筑面积 166.78 平方米,预算评审价: 974.43 万元。

90 日历天

3209231504020201-BD-002

二标段:喻口污水提升泵站 - 北京路、长春路

本标段管道全长 3047.6 米,最大管径 dn630mm ,预算评审价: 403.09 万元。

90 日历天

3209231504020201-BD-003

三标段:厦门路污水管道工程

本标段管道全长 2027.9 米,最大管径 dn630mm 。预算评审价: 465.37 万元。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每标段均为: 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

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每标段均为: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

3.7 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3.8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8.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 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 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1. 下载时间 即日起至 2015 年 4 月 15 日

2. 下载地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 不计利息 ) 。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一标段为人民币 壹拾玖万元,二标段为人民币 捌万元,三标段为人民币 玖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 10% 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一标段 974.43 万元;二标段 403.09 万元;三标段 465.37 万元;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 7 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 40%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且经县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的 7 日历天内付至审定价的 70%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 7 日历天内按审定价结清余款。 ( 以上付款均无息 ) 。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商务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3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 A 座 地 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翟强 联 系 人:曹步梅

电 话: 13914648668 电 话: 0515-89719985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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