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2 | 数据编号: 38401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于洪区红旗台地区小区给水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于洪区红旗台地区小区给水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5】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于洪区红旗台地区小区给水配套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塞湖街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600 万元。
2.4招标范围: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11 月 9 日开工至 2016 年 2 月 8 日竣工,计划工期 91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