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辽宁新建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运营PPP项目建设咨询服务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3 11:56:0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受于洪区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就“马三家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运营PPP项目建设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三家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运营PPP项目建设咨询服务机构招标。

  (二)项目编号:SYC(2015)293/CG(J)20150293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品目,本次采购(1)个品目。

  其中:第(1)品目:马三家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运营PPP项目建设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具体内容是择优选择沈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营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中标后负责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一体运营PPP项目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2.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街道静安村(马三家污水处理厂)。

  3.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转让完成(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4.质量保准:达到国家规定质量标准。

  5.项目预算金额:(650000)元。

  6.款项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交《PPP项目实施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20%;

  (2)政府与社会资本采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20%;

  (3)《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5%;

  (4)余款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咨询服务合同期满且咨询服务成果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7.验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8.其他:

  (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是否分包:不允许。

  (3)兼投兼中:不允许。

  (4)报价形式:金额元。

  9.本公告内容可在沈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gov.cn)点击<访问旧站>后,在页面最下方点击<区县级政府采购网>→<于洪区政府采购网>查询;招标文件在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yhqggb.gov.cn)下载。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于洪区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其他: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沈阳市PPP管理咨询机构库10家中标咨询机构之一。

  三、投标报名

  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单位请携带并提交如下相关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请出具)

  2. 报名方式:持以上证件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401室报名,原件审核后马上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报名免费。

  四、标前答疑会

  无。若有需要,集采机构携同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供应商进行统一答疑。

  五、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日9:00~9:30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于洪区黄海路16号(于洪广场三和大厦三楼,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夏银行楼上,东门进入。)

  3.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参加9:30的开标会。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4.递交份数:响应文件三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响应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百分之十(10%)。

  七、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八、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邮政编码:110141

  投标报名及领取标书: 张 洁 024-25320401

  开标及领取中标通知书: 刘 阳 024- 25320401

  合同签订: 黄 静 024- 25320403

  履约验收: 李英才 024- 25320403

  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