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就襄汾服务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费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 LFTLZH 【 2015 】 -206
二、项目名称:襄汾服务区污水处理工程 — 监理费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襄汾服务区污水处理工程 — 监理费 |
1 |
项 |
1 、供应商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供应商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 、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 、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后 90 个日历天。
四、项目预算: 17660 元。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 在合法有效期内的 )
1 、营业执照副本 ;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4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
5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
6 、银行开户许可证 ;
7 、具备房建资质及环境监理资质。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 原件验后归还 )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 ( 两套留存 ) ,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 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 、发售时间: 2015 年 11 月 4 日 -2015 年 11 月 10 日
08:30-11:30 , 15:00-17:30( 公休日除外 )
2 、地点: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 14 号
4 、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 (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 、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2 、地点: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大运高速临汾收费站南 300 米处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 0357-3062905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 14 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 0357-3305009
邮编: 041000
E--mail : 4138243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