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雅砻江锦屏一级水电站1#营地供水系统改造及坝区供水系统拆除工程
合同编号:JPIC-201509
1.招标条件
雅砻江锦屏一级水电站1#营地供水系统改造及坝区供水系统拆除工程的项目业主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担本项目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和木里县。
2.2计划工期:
1#营地供水系统改造: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4月30日,改造完工后试运行90天。
坝区供水系统拆除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3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
3#营地供水系统拆除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3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
2.3招标范围:
(1)锦屏一级水电站1#营地供水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含取水头部改造);
(2)锦屏一级水电站1#营地供水系统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工程施工;
(3)锦屏一级水电站坝区供水系统拆除工程施工;
(4)锦屏一级水电站3#营地供水系统拆除工程施工;
(5)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的修建、运行维护与拆除。
2.4标段划分:1标段。
2.5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
3. 项目业主与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现场管理机构:锦屏建设管理局
资金来源: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工程(供水或污水工程,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施工业绩;
(4)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投标。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11月5日~11月11日的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和下午14∶30至16∶30,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88号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集控中心大楼会议中心三号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人将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察勘,并在工地举行标前会。具体安排如下:
2015年11月12日9∶00各投标人在西昌市名仁酒店集合,由招标人带队前往工地进行现场察勘;本次现场察勘需投标人自带交通工具和安全帽。
标前会的时间和地点将于在现场察勘结束后通知安排。
(3)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为方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备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印刷版本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上午10∶00,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时应同时单独提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88号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集控中心大楼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4)本次招标定于2015年12月2日上午10∶00在投标文件递送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5)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其他
(1)投标人须参加现场察勘、标前会、澄清会及合同谈判等招标全过程。投标人委派负责本合同工程的投标和合同谈判事宜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该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
(2)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投标书中拟投入的人员及设备必须到位,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参与合同谈判及合同签约全过程。
(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锦屏建设管理局制定的相关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88号
邮编:610051
联系人:王德强(总部)伏喜军(现场)
电话:(总部)028-82907927(现场)0834-6768156
传真:028-82907780
Email:wangdeqiang@ylhd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