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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阳县污水厂污泥干化处置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9 15:36:3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招标条件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龙泉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汝阳县污水厂污泥干化处置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阳县污水厂污泥干化处置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2采购编号:洛汝采【2015】DS-005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250000.00元

2.5招标内容:汝阳县污水厂污泥干化处置设备采购安装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3 负责安装的单位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3.4经销商应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5投标人完成过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或污泥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合同;

3.6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9日至2015年11月 13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所投干化处置设备开标时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污泥处理处置方面的类似业绩、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9:3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中和国际商务酒店六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汝阳县龙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461045312

邮箱:5503680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290574361 0379-63637166

邮箱:14151265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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