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十三五”规划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十三五”规划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 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6423号 采购文件编号: NMGZ2015-11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1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供水设施建设改造 “ 十三五 ” 规划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2、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先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nmgp.gov.cn )“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即日起至 2015年11月17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 11:30 时,下午 2:30 — 5:00 时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1408室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5、提供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具有国家工商管理局正式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6、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工程设计咨询甲级”资质;
7、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教授级或研究员技术职务;
8、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营业执照具有上述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胶装成册。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03日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14楼2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03日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14楼2号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1408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高乐欣
联系电话:0471-6383616-8002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新华支行
账号:012101201090150115
2、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街集通佳苑东侧,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曹光
联系电话:0471-694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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