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ZB-2015-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金山路—华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淇滨市政文【2015】230号批准。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金山路—华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3招标范围:淇滨大道及分支管网污水工程(金山路-华山路),全程2990米进行顶管。因顶管出土方无堆放地点,需边顶管边外运土方,回填顶管坑再内运(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60天
2.5投资概算:414.2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后至开标前)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6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施工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5.2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 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 11 月3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会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89771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6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