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XHZ14108220151124SKC01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霍州市霍东新区供水 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霍 发改审 批发 【201 5 】 54 号文 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霍州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名称: 霍州市霍东新区供水 工程建设项目 勘察 2. 2 建设地址: 霍州市源头村 。 2. 3 建设规模 及建设内容 : 新建水厂占地面积 11.0亩(7360 ㎡ ),水源地永久占地1.3亩(869.82 ㎡ ),1.8万M 3 /d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输水、水厂主要生产设备、辅助生产配套设施、行政后勤管理和生活设施及城区输配水管网等。其中,取水工程为新打 9眼井;输水工程为源头水源地到水厂的DN200-DN400输水管网,总长度为5162M;水厂工程包括2000M 3 清水池2座;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为857.6 ㎡ ;传达室1座,建 筑面积为18.2㎡;仓库、维修间、配电室1座,建筑面积为137.02㎡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城区输配水管网为水厂到用户的DN200-DN500的输水管网,总长度为3149M。
2. 4 勘察周期 : 20 日历天。 2. 5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查(含钻堪、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 2. 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建设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机构组织、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能力和实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信誉良好的 勘察 单位。
3.3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5 年 11 月 25 日至201 5 年 12 月 1 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投标报名。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须为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勘察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 ) 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 5 年 12 月 3 日至201 5 年 12 月 7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成 宇 电 话:13934074063 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 磊 电 话:0357-2110953 13835382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