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0599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新民中心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5]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新民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垫江县新民中心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新建精神卫生中心(新民镇南印寺村新民加油站旁)、垫江县新民中心卫生院(新民镇渝巫路314号)2个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建筑总面积100平方米(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站房及附属用房工程建设),新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购置污水处理设备,建安总投资约为130万元;
2.4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中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污染治理(废水、废气)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7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新民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