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山镇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邵家丘村污水泵站及管道、临浦村污水泵站及管道、迎凤北路(八塘江?王家丘)污水重力管道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15]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60%镇自筹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临山镇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邵家丘村污水泵站及管道、临浦村污水泵站及管道、迎凤北路(八塘江?王家丘)污水重力管道
2.2工程地址:余姚市临山镇迎凤北路(八塘江?王家丘)、邵家丘村、临浦村
2.3工程造价:约716万元
2.4工程规模:迎凤北路(八塘江王家丘)污水重力管道共计铺设污水管道2019米,路面修复760平方米;邵家丘村泵站及管道共计铺设污水管道1665米,设计规模500吨/日泵站1座;临浦村泵站及管道共计铺设污水管道1354米,设计规模1500吨/日泵站1座
2.5结构形式:污水重力管道、污水泵站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评定标准
2.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招标范围:PE实壁管铺设、污水检查井砌筑、路面修复、泵站沉井浇筑、泵站设备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任务量应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的规定(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 投标人的资质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从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站(www.yyztb.gov.cn)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
4.2本工程投标人自备计价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单位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详见大厅告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6.1 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⑴经向余姚市检察院系统查询,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行为;
⑵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⑷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6.2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壹拾肆万元整,并需在汇款备注栏上注明投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 上午10:30时,凡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交通、水利及其他专业)的投标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余姚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余招中心〔2015〕2号执行。
6.3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向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提交诚信保证金陆拾伍万元整,诚信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前(含22日)。
6.4 本招标项目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考勤,根据《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余姚市临山镇南塘路51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574-62052070
传 真:0574-6205207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冶山路468号万成大厦22楼
联 系 人:於超、张荣卫
电 话:0574-62835506、62835509
传 真:0574-628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