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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建规模16.7万m3/d引供水工程PPP项目(净水厂)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 15:1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水利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纽中心城区引供水工程 PPP 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纽中心城区引供水工程 PPP 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

赤财购备字 [2015] 第 004 号

采购文件编号

2015CG729FW

2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纽中心城区引供水工程 PPP 项目

1

本项目位于赤峰市松山区、红山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输水管道、计量站与配水站。其中净水厂设于三座店水库下游 9 公里处,设计处理规模 16.7 万 m3/d ,取水规模为 12.23 万 m3/d ;供水管路从水厂到红山工业园区末端,管道总长度 42.45km ,穿过阴河干流 6 处,穿召苏河 2 处,穿过英金河干流 1 处,穿越铁路桥 2 处,穿越公路 5 处;配水站配水规模为 16.2 万 m3/d 。
根据初步设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53723.09 万元。
2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 25 年,其中建设期约为 14 个月。
3 、采购需求:投资人需负责本项目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养护,包括净水厂、输水管道、计量站与配水站等工程及环境保护等。
本项目采取净水厂、管线及配套设施整体打包,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 BOT 模式运作。依据财金﹝ 2014 ﹞ 113 号文件,根据本项目自身特点,本项目采取 “ 建设 - 运营 - 移交( BOT ) ” 为基础结合项目特色的 PPP 方式进行运作。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市政府授权市水利局作为实施机构,市水利局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市政府授权市水利局所属三座店供水公司代表政府方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订《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协议,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赤峰市水利局作为市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的合作经营权。在合作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内引供水工程相关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更新。在全生命周期内项目公司通过用水企业支付的净水费取得收入,以覆盖社会资本的各年度建设费、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合作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公用设施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若有)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水利局。
详细内容请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预审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 点整。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2A 巴林石大厦五楼开标四室。

53723.09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除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主体要求:社会资本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中方控股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瑕疵。接受联合体申请人,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名,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条前述条件。响应人与采购人及采购人为完成本次采购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2 、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经验与业绩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备在截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整体运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过至少 5 个与本项目规模或投资额相当的引供水工程、水处理工程、管线或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上述所指运营、管理业绩需满足良好运营 3 年以上(如果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业绩可以累加)。 4 、申请人财务要求: 申请人近三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企业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磋商文件前 30 日内,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的存款证明。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为本项目制定融资方案并承诺将为本项目融资人民币 4 亿元资金,包括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等效文件。 5 、法律要求: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2:00 时,下午 2:30—5:30 时。

资格审查地点: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2A 巴林石大厦五楼开标四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2A 巴林石大厦五楼 5002 室

邮政编码

024005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 李卓玉

联系电话

0476-8833970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水利局

地  址

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 3 号

邮政编码

024005

联 系 人

王艳彬

联系电话

8369251 、 13451330619

相关附件:

预审文件 : 20151130 赤峰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制)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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