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盘锦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盘锦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辽河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高压设备供货与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制造厂。
2、资金来源:自筹。估算价为280万元。
3、建设地点: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加工及润滑油生产基地。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盘锦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关柜设备,变压器,包括设备指导安装;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质保期内的维修。
5、计划工期:2015年12月29日至 2016年2月10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 高压10KV(含10KV)生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 12 月 4日至2015年 12 月 8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辽河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人:范冬雪
联系电话:0427-667145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吴崎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