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湖南益阳市宏安矿业有限公司及历史遗留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废水处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4 11:28:0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宏安矿业有限公司及历史遗留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已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函[2015]3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市宏安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益阳市宏安矿业有限公司及历史遗留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1.2建设总造价:约为300万元;

  1.3招标内容:(1)铺设废水收集管网,采用HDPE管,共计5200余米,收集3个矿区的废水至废水处理站;(2)在新屋矿区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t/d的废水处理站,其中废水处理站包括调节池、一级反应池、斜管沉淀池1#、二级反应池、斜管沉淀池2#、PH调节池、污泥浓缩池、附属构筑物等建设内容。(3)矿井涌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4)对矿区现有的废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改建处理,保证出水达标排放。

  1.4计划工期:暂定18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2.4 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2.5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从2015 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益阳市康富北路489号 领秀CBD 801室)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其它资料费收取成本价,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4.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4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及其近三个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⑦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⑨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式贰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查验①至⑧项的证件原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具体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5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以及邮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8、投诉与处理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8.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宏安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南坝村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8737928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康富南路489号 领秀CBD 801室

  联 系 人:邓湾

  电  话:0737-4215668

  传  真:0737-4215668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