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洪安化工市场污水处理厂正式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6]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6]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60129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泉驿区洪安镇化工市场片区 。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外线部分及配电部分,为双电源供电,配备405KW柴油发电机一台、800KVA箱式变电器一台及配套电器设备等,新建JKLYJ-10/240单回线路2577米至污水处理厂红线外,在分别为主供电及备供电源新建1*2孔排管敷设电缆(主供150米,备供180米)至污水处理厂。
2.3计划工期:5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范围。
2.5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外电工程类-施工-施工Ⅲ组及以上企业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指2013年以来)的已完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无涉及劳务纠纷或民工工资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若有涉及劳务纠纷或民工工资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也必须没有不利于投标人的裁决(若有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必须能出具裁决相关证据);从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未处于成都及原承建项目所在地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内;(3)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4)具备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2 日 00时00分00秒至2016年3月26 日23时59分59秒,登录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qggzy.com),凭CF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q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F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5593299-813)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 月 11 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南京路33号
邮 编: 610100
联 系 人: 蔡工
电 话: 028-84868160-6516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1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8-8762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