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北部城区供水管道扩建工程减压阀材料采购已由第八师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 [2014]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北部城区供水管道扩建工程减压阀材料采购
2.2 建设地址: 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及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
2.3 建筑规模: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4工程投资额: 万元
2.5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北部城区供水管道扩建工程减压阀材料采购(包括套筒式调节阀,含配套压力表等)的货物制造、运输、调试、验收、维护、使用培训、保修等有关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规格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招标项目所需的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检验报告,提供近三年疆内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的生产厂家。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 4 月 2 日19时止,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报名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验报告,近三年疆内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以上均需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800 元,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北一路228号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 编:832000 邮 编:832000
联系人:马丽 联系人:朱海英 、王文隆
电 话:15209938686、2869938 电 话:15276311530 、14709932629(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