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阳县漫川污水处理厂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以山政发改发[2015]402 号文批准建设、山政发改发[2016]71号文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为中省及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阳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山阳县漫川关镇
2.2 标段划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五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主要内容为施工标段施工期建设监理。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
施工Ⅰ标段:新修漫川大桥上游右岸堤防1005米。
施工Ⅱ标段:新修1#、2#、3#拦砂坝3座。
施工Ⅲ标段:新修8#拦砂坝1座,柏树坪大桥下游右岸堤防242.2米。
施工Ⅳ标段:新修柏树坪大桥下游左岸堤防595.5米。
施工Ⅴ标段:新修9#、10#拦砂坝2座,污水生物池工程1座及生态湿地工程。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09日至04月1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29日上午9:00时,地点待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阳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914-8383756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范慧娟、梁文丽
电 话:029-82309196-8011、15529048281
传 真:029-8230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