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黔江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黔江区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管材类材料(采购计划编号:黔江财政函【2015】397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二次),欢迎有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
预算价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管材类材料 |
见第二篇 |
5 |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qjdtc.com/)上下载。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包(在报名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时补缴,售后不退)。
(三)报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8日14:00时至15:00时(逾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15:00时。
(五)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15:00时。
(六)开标地点: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人需提前到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qjdtc.com/)注册成为电子会员,具体操作详见网站“工作动态”《关于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电子收退的通知》。咨询电话:023-79227959,谭老师,王老师。
(2)成功注册成为电子会员后,投标人登录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查看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公告中指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直接划转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户中。
(3)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保证金账号由母账号和子账号共同组成,请填写完整。避免应账号填写不全引起投标无效),具体账户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不允许使用超级网上银行系统)缴纳保证金。
(5)标书费在开标时刷卡缴纳,不得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
(6)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且以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特别提示:
开标时将现场核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7日17时00分
注:(1)转(汇)款的进账单上必须清楚地标明递交投标保证金项目的名称;
(2)投标人要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等时间差的因素,对超过时间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一律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和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开标后与其他投标保证金一起退还,并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转(汇)出,否则视为未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到交易中心鉴证部办理退款事宜。
注:中标后,如采购人查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转入到账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户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三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致使采购人无法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答疑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http://www.qjdtc.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答疑)文件要求将补遗(答疑)文件回执传真至(023-7924147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答疑)文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如不能参与投标的需向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做出书面说明。
4、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限报名签到,或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
联系人:冉老师
邮 编:409000
电 话:(023)79241473
传 真:(023)79241473
地 址: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区建委四楼)
(二)采购人:
联系人:李老师(13594948823)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泰来宏达自来水有限公司
(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
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