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01-164010150015
1.招标条件
延吉市东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项目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延高发改字[2016]5号,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延吉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下列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延吉市东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河南清新南街工程) ;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长白山东路
2.4 计划工期: 2016年 05 月 16 日 ~2016 年 08 月 3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投标人 至少有 1 项 类似 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 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11日至2016年04月15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长春市南关区 亚泰大街2885号B1单元701室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即开标时间 ) 为2016年05月06日9:30时,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六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延吉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延吉市长白山东路435号
联 系 人: 于兴高
联系电话: 0433-2801174
传 真: 0433-2801174
邮政编码: 133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吉林省办 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2885号B1单元701室
联 系 人:张琼
联系电话:0431-88668681
传 真:0431-88669290
邮政编码:13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