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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污水净化中心PPP项目补充招标文件(2)

发布时间:2016-4-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致:各投标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常德市污水净化中心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答疑如下:

  1、主题:运营业绩问题

  内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中(1)、(2)业绩要求”均需要提供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污水处理厂属于特许经营范畴可提供特许经营合同,人工湿地按目前行业惯例暂不属于特许经营范畴,是否只提供运营业绩合同?

  答复: 按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1)的要求。

  2、主题:设计、施工资质问题

  内容:招标文件约定有效业绩包括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请明确投标人的有效资质是否包含投标人控股子公司的相关资质(包含设计、施工资质)。

  答复:投标人的有效资质不包含投标人控股子公司的相关资质(包含设计、施工资质)。

  3、主题:法人委托授权书问题

  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因联合体成员已经签署了联合体投标协议,该授权文件是否仅需牵头单位法人委托授权?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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