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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安县丰山镇芹坂康山供水工程(康山村)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镇芹坂康山供水工程(康山村),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文件及福建省财政厅文件以 闽财(农)指【2015】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山镇康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580365.00元(含暂列金3万元);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522328.5元(含暂列金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丰山镇芹坂康山供水工程,安装净化设备,厂区改造等(本次项目只招康山供水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等。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8日(含节假日),每天上午 9 时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丽江明珠2单元2202室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5月4 日16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壹仟陆佰元(¥11600元)。

  方式二:(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指定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5月5日8时 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83506865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丽江明珠2单元2202室

  联 系 人: 小林 电 话: 0596-2039099

  招标人:华安县丰镇康山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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