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惠阳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自来水工程施工 |
批复文号 | 惠阳发改字(2016)031号 |
批复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惠州市惠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所在地区 | 惠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阳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自来水工程经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阳发改字[2016]031号”文批复建设, 资金来自惠阳区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的矮光、大白、时化和平潭的阳光村,工程计划解决1077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供水规模为 1770 吨/天。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铺设供水管道 47407m (其中利用现有管道3230m)及新建相关配套设施等。良井镇 3 村自来水工程的工程类型为Ⅲ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平潭镇阳光村自来水工程的工程类型为Ⅳ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456.29万元(最终以财政审定为准),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三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 1 人,为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各1人,具有对应的岗位证。上述人员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中标后必须常驻工地,不得随意更换。 (4)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未被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 3 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岗位证 (9)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10)投标人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日期起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投标申请人还须在报名时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5.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1)时间: 2016 年4月 15 日至2016年 4 月21日 9:30 ~11:30, 14:00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购买招标文件(壹仟元 / 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 年5月 12 日9: 00 至9: 30 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号码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2-336894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2-2843695 |
相关附件 | 招标附件 |
发布人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6-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