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青招字 CX2016- 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青环发【 2015】 5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仁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仁县;
2.2建设规模:同仁县县城隆务河以东低洼处社区及周边四个村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收集能力为 1000方 /日。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 (河西 WA1-WA30,河东 WB1-WB39);
二标段: (河西 WA30-WB1,河东 WB39-WB89);
三标段: (河西 WA31-WA109);
四标段: (河西 WA109-WA149,河东 WB89-WB123-WA14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省外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业绩手册》,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5其他要求:为确保工期及质量,每个投标单位限报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04月 21日至 2016年 04月 25日,每日上午 8: 3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西宁市五四大街 2号 4楼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 1)单位介绍信;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等级证书;
( 5)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证);
( 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报名资料除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仁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系人 :严先生
联系电话: 1311973825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 2号 4楼 邮 编: 810001
电话 /传真: 0971-6151808
业务联系人:李荣 /陈祥珍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 1050 3840 9287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