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邹城市大沙河因利河两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邹城市大沙河因利河两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HYHAJN2016-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
项目联系电话:1516378905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邹城市岗山路1359号
联系方式:张磊 151637890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爱成、陈鑫 0537-5111099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公告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公告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0:00 至 2016年05月13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4:00 至 2016年05月16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邹城市大沙河因利河两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大沙河因利河两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施工监理
三、项目编号: HYHAJN2016-043
四、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邹城市大沙河因利河两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的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28个月(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2.2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且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3监理人员要求:
要求 监理岗位 |
最低数量 |
资格条件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持有总监证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本条要求,仅限山东省内监理企业);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磋商响应方单位注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总监代表 |
1 |
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磋商响应方单位注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监理员 |
2 |
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磋商响应方单位注册,或持有监理员资格证书。 |
2.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的其他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2.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
4、网络操作咨询:0537-2376198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6年5月16日14时30分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6日14时30分。
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程序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采 购 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邹城市岗山路1359号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151637890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联系人:潘爱成、陈鑫
电话:0537-5111099
传真:0537-5111099
电子邮件: 15563144048@163.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5317989(政府投资工程交易监管科)/5317967(法制督察科)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采购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十、重要说明
1、各磋商响应方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 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各供应商关注本公告下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4、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
项目联系电话:1516378905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