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兴东水厂二期改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811510290201 | ||||||||||||||||||||||
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兴东自来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州嘉和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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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兴东水厂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05月10日 0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05月16日 18时00分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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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根据审计价结清余款(不计息)。 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工程项目所在地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段各伍仟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16年05月19日 15时30分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会员系统获取子帐号)。 5、评标方式: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不采用二合一评标) 6、投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承诺书(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在近一年内,详见公告附件第一条2.7项规定) 8、本项目如为多标段项目,投标人不重复中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定标顺序是:兴东水厂深度处理监理工程(一标)、兴东水厂二期改扩建监理工程(二标)。 9、其他: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张工:0523-83323858 。 10、其他:本工程投标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 | ||||||||||||||||||||||||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05月10日 08时30分 至 2016年05月16日 18时00分 , 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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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兴化市兴东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嘉和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电话 |
13401218598 |
电话 |
0523-83328049 | ||||||||||||||||||||||
联系人 |
唐先生 |
联系人 |
戴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