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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鄱阳县凰岗镇自来水厂(净水厂)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经鄱阳县政府采购办批准,鄱阳县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鄱阳县凰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自来水厂机械设备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PYXJYGZFCG-2016-019#

  二、 采购项目名称:自来水厂机械设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

自来水厂机械设备

详见谈判文件

68 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良好的信誉、售后服务能力和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的供应商;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18日16:30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鄱阳县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鄱阳县白天鹅小区2单元302号;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标书售价:200元/份。标书文件售后不退;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U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身份证或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第五项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验后归还)。

  2 、凡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采购设备的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谈判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详细了解)。

  八、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05月23日下午02:1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3日下午02:40

  接收地点: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谈判时间:2016年05月23日下午02:40

  谈判地点: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鄱阳县人民政府)

  十、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询问 。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单位)0793-668223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 罗 0793-6788828

  监督部门(采购办):0793-6219179

  鄱阳县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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