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拉特旗昭君镇高头窑镇区饮水安全工程经鄂尔多斯市水务局以鄂水发【2016】1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达拉特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企业自筹0.00%、境外投资0.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达拉特旗昭君镇高头窑镇区饮水安全工程
建设地点:达拉特旗境内
投资金额:135.19万元
建设规模:达拉特旗昭君镇高头窑镇区饮水安全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1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不包括暂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必须具备省、部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2013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
3.6 近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4、报名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胜铁西墨海清泉大厦西侧六层写字楼3楼31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注:节假日不休息)。
5、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5.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3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6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人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提供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8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或2013年至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查验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9外进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或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需要加盖法人手章或签字。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2日上午9:00时;
6.2地点:达拉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达拉特旗万通家和小区西南角政府服务中心办公楼4楼)
6.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彩色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9)近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10)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11)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1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系方式:
招标单位:达拉特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宇 电 话:0477-5183831
招标代理公司: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友 电 话:0477-3876735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