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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锦厝村排洪渠道及截污干管(杏秀路-东环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6-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锦厝村排洪渠道及截污干管(杏秀路-东环路)工程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以泉台管经审[2013]113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6]第37号;

  2.2 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2.3 工程规模:泉州台商投资区锦厝村排洪渠道及截污干管(杏秀路-东环路)工程,排洪渠总长约2000m,其中锦厝村排洪渠(杏秀路-东环路)长约1180m,锦厝村排洪渠(杏经支4路-东环路)长约820m;沿洪渠铺设DN500、DN400截污干管长约1900m。

  2.4 最高控制价:13179428元,不可竞争金额:0元;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级别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14 09:00之前,登录到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费用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7-14 09:00,通过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7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傅鸿清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

  联系人: 林小姐

  办公电话:0595-2755912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陈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箱:zh87500203@163.com

  联系人:郭先生

  办公电话:0591-28302280,8756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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