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G2016-13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 宝应县城市管理局 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 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标书编号:JSZC-G2016-13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投标限价
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不含预留二期扩建)。一期设计规模为500吨/日(不含预留二期扩建)的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焚烧所产生的余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用来发电,垃圾处理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配置2条250t/d焚烧线和1台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要求:主要处理宝应县城乡区域内未分拣的生活垃圾。烟气排放要在满足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的基础上,达到EU2000/76/EEC的排放标准;飞灰处理采用厂内固化,经固化后的飞灰块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臭气污染物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噪声在施工期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Ⅱ类标准。
项目用地: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250亩,其中焚烧厂占地120亩,垃圾应急处置场占地80亩(包括飞灰填埋场),预留用地50亩,以最终设计批复为准。
投标限价: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2.8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垃圾应急处置场),垃圾处理服务费不高于65元/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08月30日上午8:3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大厅北门2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付钢、张龙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大厅北门2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层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68520;83668512
采购人:宝应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国权 联系电话:1360525558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电子版一套(U盘)。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07797251081455910001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