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1602MH0271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华漕城镇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闵行区华漕镇平乐路 25 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16 年第一批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 银杏新村项目 | ||||||||
建设地点: |
纪翟路 1625 弄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工程类别: |
供水管道 | ||||||
具体描述: |
(1) 管道直径 0.5m | ||||||||
工程总投资: |
390.1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费用: |
316.51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316.31 万元人民币 | ||||||||
工程概 ( 预 ) 算: |
316.31 万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120 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 [2011]32 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交投标单位和本项目建造师执业人员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本项目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原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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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宛平南路 75 号 3 号楼 501 室 / 莘西路 406 号(限 2016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3 : 00-16 : 00 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8-06 至 2016-08-10 ( 休息 3 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
注意: |
1 、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
金明 |
联系电话: |
13671964748 | ||||||
传真: |
4008892163 转 12867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 |
1. 法定代表人获取:加盖公章的报名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获取:加盖公章的报名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打印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公章以证明招标文件获取人属本单位人员。 | ||||||||
备注: |
1 、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 60 分) 2 、 “ 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 ” :报名单位应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 网站( www.ciac.sh.cn )的网上办事 “ 企业类 ” 上查询 — 电子《诚信手册》公众版,打印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公章以证明网上报名联系人和招标文件获取人属本单位人员。 3 、逾期不领取招标文件的、或提交资料缺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 、如投标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20% 即 254 万元,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等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或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风险担保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实行进一法) = 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评标办法否决投标人投标文件。 | ||||||||
提交投标文件 |
莘西路 406 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日受理大厅大屏幕) | ||||||||
提交投标文件 |
2016-08-29 09:30:00 | ||||||||
投标保证金: |
6 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1000 元人民币 | ||||||
填报单位: |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监管部门: |
闵行区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649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