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阜康市城关镇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由阜发改投资〔2016〕239号备案。招标人为阜康市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康市城关镇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7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康市阜新街至一水厂; 2.工程规模及内容:建设供水管网PEDN500长度900米、PEDN315长度900米;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FK2016-GJ-91 阜康市城关镇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从即日起分到2016年8月12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 1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 时-2016年8月 12日 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号:CJ20161029,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8月 6日-2016年8月 12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行号:105885000041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施工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康市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邮 编:831500联 系 人:倪红电 话:13565634292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花苑小高层603室(中级法院旁)邮 编:830000联 系 人:黄世斌电 话:0991-8846312传 真:0991-8846312电 子 邮 件:监督电话:0994-2338141/2355977(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及保证金缴纳事宜咨询电话) 0994-3235218(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