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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询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受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 委托,采用 询价 ,采购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比价)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比价) 批准文件编号: 海财购准字(电子)【2016】148号 采购文件编号: 海财购准字(电子)【2016】148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零部件 1 详见附件 12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脱水机) 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投标人认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信用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信用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5. 开标现场需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投标人自行准备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切勿封入标书内,以备现场查验。 注:投标人投标时不能提供上述各项原件,视为无效投标。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6年08月09日 至 2016年08月18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 12:00 时,下午 2:30 — 6:00 时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8日 投标地点: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8月18日 开标地点: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地 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邮政编码: 021000
联 系 人: 陈子尧
联系电话: 04708325405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河东支行
账 号: 149247696093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
地 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
邮政编码: 021000
联 系 人: 展飞
联系电话: 13347017606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2016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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