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月寺镇石柱观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本项目发包人兴山县水月寺镇郑家淌村民委员会,受发包人的委托,水月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水月寺镇石柱观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的发包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发包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建设地点:水月寺镇石柱观村
2、建设规模:安全饮水建设工程
3、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国家专项资金
4、工期:90日历天
5、发包内容:预算表、建设任务书、交易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6、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符合道路建设标准。
三、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发包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市政、水利施工总承包叁级(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承包申请人必须以独立承包申请人身份参与工程承包。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承包申请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凡有意参加承包的申请人,须先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下同)上进行网员登记(网上登记时的网员类型请选择“招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审核通过后,企业领取网员密匙,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提示下载发包文件。网员登记时间为每周三、周四下午,具体要求见“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务公开”中《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
五、承包申请人须在即日起至2016年8月16日9:00时前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发包文件,通过网上商城缴纳承包保证金,未按本要求下载(获取)发包文件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发包活动。承包申请人应在开标前,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兴公共交易字[2015]2号)要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承包保证金,保证金额度为5万元。承包申请人应在“会员专区”该项目投标页面中点击“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页面要显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
六、本项目采用抽签法确定承包候选人。承包申请人参加抽签时不需要编制、递交承包申请文件。抽签确定承包人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三份承包申请文件。
七、承包申请人对发包文件有疑问的,在提问截止时间之前均可通过网上“答疑提问”栏提出,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发包文件提出异议的,发包人视其完全接受发包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发包人对承包申请人提问做出的答复以及对发包文件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均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网上答疑”予以回复。
提问截止时间: 2016 年8月15 日17时;
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公告时间: 2016年8月15日17:00 时。
八、本工程的发包会将于 2016年8月1 6 日上午9:00时在兴山县水月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月寺财政所)二楼公开进行,承包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以上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并不得以证明等材料代替)参加发包会。
九、本项目承包(合同)价:
石柱观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预算表
序号 分项(部分)工程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元)
合计 202415.61 202415.61
一 建筑工程 195356.16 195356.16
1 取水工程(8处) 8605.24 8605.24
2 引水工程(8处) 11213.92 11213.92
3 净水工程(8处) 47643.09 47643.09
4 蓄水工程(8处) 50445.29 50445.29
5 配水工程(8处) 41605.32 41605.32
6 厂区工程(8处) 35843.30 35843.30
二 安装工程 7059.45 7059.45
十、发 包 人:兴山县水月寺镇石柱观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水月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兴山县水月寺镇石柱观村 地 址: 水月寺财政所二楼
联 系 人:舒承堂 联 系 人: 舒成茂
电 话:13872625615 电 话: 1347786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