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JBT2016-801-QJ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业主)、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0592-5379650。 采购项目名称: 后溪镇新村村官地社污水治理工程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后溪镇新村村官地社污水治理工程;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81.86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小企业会计准则> 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另外,如果投标人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也可以不必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但应提供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日起至2016年9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592-5379650
传真:0592-5379651 采购文件售价: 标书费:100元/套,邮费到付。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05日 (周一) 下午 14时 30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09月05日(周一)下午14时30分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325室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钱先生;电话/传真:0592-5379653/5379651 其他: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帐号:1296801001005433050065;
标书费、招标代理费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市滨北支行,帐号:35101537201052507266;
收款单位: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