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乌兰浩特市房产局 委托,采用 邀请招标 ,采购 乌兰浩特市河东区安置房小区外市政管网污水联网工程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 : | 乌兰浩特市河东区安置房小区外市政管网污水联网工程 |
批准文件编号 | : | 乌财购准字【代理2016-08-15-124】 |
采购文件编号 | : | 兴公资交易{2016}政采(邀请招标)0008号 |
1 | 乌兰浩特市河东区安置房小区外市政管网污水联网工程 | 1 | DN300双壁波纹管为622.1米,DN400双壁波纹管为467米,检查井为26座。 | 57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及四大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资格证B类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资格证C类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企业及法人)。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二份(需加盖红章)。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8月23日至2016年08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 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 : | 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 |
邮政编码 | : | 137400 |
联系人 | : | 朱淑珍 |
联系电话 | : | 13948279063 |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房产局 | ||
地 址 | : |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023室 |
邮政编码 | : | 137400 |
联 系 人 | : | 刘双林 |
联系电话 | : | 13948998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