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1、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及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建设处建设的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取水泵站及加压泵站增加备用机组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徐州市财政资金、省级以上补助及融资、企业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设备01~03标段的投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邳州市。
(2)工程规模:总投资5771万元。
(3)工程内容:骆马湖水源地取水泵站增加规模为40万立方米/天的备用机组设备,中途加压泵站增加规模为70万立方米/天的备用机组设备;供电电源采用双回路10KV供电电源,一用一备;购置电气、仪表及自控等设备。
1)取水泵站:增加规模为40万立方米/天备用机组设备。本次增加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水泵,其中大泵1台,单机流量6100~6800立方/小时,扬程53~48米,电机功率1120千瓦;中泵2台,单机流量6100立方/小时,扬程33米,电机功率710千瓦;并增加相关电器控制设备及加药设备。
2)加压泵站:增加规模为70万立方米/天备用机组设备。本次增加8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水泵,其中大泵6台,单机流量5400立方/小时,扬程58米,电机功率1250千瓦;小泵2台,单机流量4500立方/小时,扬程41米,电机功率710千瓦;并增加相关电器控制、水质监测等设备。
3)电源工程:加压泵站供电电源工程,采用双回路10KV供电电源,一用一备。主供电源接入110KV土山变10KV母线,路径长约3.6公里;备供电源接入110KV议堂变10KV母线,路径长约12.9公里。
(3)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设备招标为 3个标段,具体如下:
(1)设备01标段:取水和加压泵站水泵、电机、轴流风机等购置;
(2)设备02标段:取水和加压泵站电气设备等购置;含10KV高压开关柜(KYN28-12(Z))18套,10kV软启动柜(RNMV-100120E)7套,10kV电容补偿柜(HPLC-10-400-245)4套,10kV电容补偿柜(HPLC-10-250-245)3套,10kV智能型电压控制柜(KYG-10/1250)2套,10kV变频调速装置(ATV1200-A1570-1010A4)4套,电力变压器(SCB11-125kVA 10kV/0.4kV)2套,0.4kV低压配电柜(MNS)4台及其它低压设备。
(3)设备03标段:加压泵站控制、仪表和安防等系统购置安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设备01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生产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11年8月1日至今,具有水厂或供水泵站供货业绩,且单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水泵机组功率不小于1120kW,流量不小于6000m3/h。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信息、业主反馈意见或验收报告原件为准,两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设备02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高压设备须具有型式试验报告,低压设备须具有3C认证证书;
(2)投标人自2011年8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500万元及以上的高压柜及低压柜生产供应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信息、业主反馈意见或验收报告原件为准,两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设备03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11年8月1日以来,具有水厂或泵站工程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安装类业绩,且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信息、业主反馈意见或验收报告原件为准,两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分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219财务室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01标段:贰拾万元整;02标段:壹拾万元整;03标段: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01标段:壹仟元整;02标段:捌佰元整;03标段:伍佰元整,标书售后不退。
9、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卓慧敏 电话:0516-80807852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30室
联系人:王云涛 电话:0516-80802297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