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巩留县城供水改扩建三期工程(2016年)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16] 76号文核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招标人为巩留县供排水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巩留县城供水改扩建三期工程(2016年),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及改建直径200-350毫米供水管网10788米及附属设施,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及改建DN200-350HDPE供水管道6468米及附属设施;
二标段:新建及改建DN200-300HDPE供水管道4320米及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巩留县城。
2.3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日开工建设,2017年8月20日竣工交付使用。(总工期32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伊宁市边合区北京路金茂新天地B座12楼招标部。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拟派建造师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企业近两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反馈意见表)、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
(以上证件资料(除企业资质证书外)均须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请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6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在伊宁市边合区北京路金茂新天地B座12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30000元;二标段25000元。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巩留县供排水公司 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长朋 联 系 人:林 丽 李 晴
电 话: 18097898897 电 话:18963873667 0999-8130963
8、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 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0999-5621560
巩留县供排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