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321x130265-02-01 | |||
工程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 | |||
建设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 |||
工程地点: | 青龙满族自治县境内11个乡镇,17个项目村。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投标资质要求: | 与工程相适应 | |
建设规模: | 建设及修复供水工程30处,解决6600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 |||
投资额: | 202.3109 (万元)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9/29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0/10 | |
公告标题: |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 |||
地区: | 青龙 | 录入人: | 青龙 | |
内容: |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和群众筹资及投劳折资,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ZCZB-20150920-ZB02 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建设规模:建设及修复供水工程30处,解决6600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青龙县草碾乡华山村、大巫岚镇张庄村等11个乡(镇)17个项目村。 招标范围:本工程第二标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 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本招标公告4.2款之规定内容购买招标文件。 4.2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施工许可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两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田宝宁 电话:0335-786692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凯嘉大厦9B10 邮政编码:050021 联系人:罗洪远 电话:13333377198、18232587856 传真:0311-86982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