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龙泉驿区主城区20万吨水厂建设工程(一期)供电专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1]314号、龙发改审批[2012]167号、龙发改审批[2014]5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2]1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601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泉驿区主城区20万吨水厂建设工程(一期)供电专线建设工程。
2.2项目概况:龙泉驿区主城区20万吨水厂建设工程(一期)供电专线建设内容包括:电力电缆YJV22-8.7/15-3x300、固定式高压开关柜、检查井、水泥道路破除及恢复等工程。
2.3建设地点:龙泉驿区龙工北路。
2.4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龙泉驿区主城区20万吨水厂建设工程(一期)供电专线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内容。
监理标段:龙泉驿区主城区20万吨水厂建设工程(一期)供电专线建设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7工期:
施工工期: 45 日历天(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束、质保期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③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3个电力工程类似业绩;④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近6个月已交纳的社保证明,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⑤近3年内财务无亏损;⑥各投标人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③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电力工程类似业绩;④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⑤近3年内财务无亏损;⑥各投标人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1)施工标段各投标单位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2)省外企业还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9 月 30 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10 月 09 日23时59分,登陆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qggzy.com/),通过龙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南京路39号
邮 编: 610100
联 系 人: 邹先生
电 话: 028-84870162
传 真: 84870162-8031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118号凯旋广场三栋1602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