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中心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丰县梁寨镇高头村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丰县梁寨镇高头村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预算46.5855万元)
三、谈判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注意被住建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及个人禁止报名。
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请合格的供应商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下载《丰县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报名表》,报名表(建议用IE浏览器):下载地址: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xzw.gov.cn/fxweb/)→政府采购→资料下载,填写完整,必须签字盖章(邮件的主题必须注明[丰] 丰县梁寨镇高头村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谈判公告[丰采谈FCTG201611053]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并发至fxzfcgxj@126.com报名邮箱。
谈判文件、工程量和图纸获得方式:(建议用IE浏览器)下载地址: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xzw.gov.cn/fxweb/)→政府采购→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开标之前必须到丰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213房间)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前每个项目需向本中心交纳10000元谈判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谈判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后与首付货款一并退还;未成交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从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本中心帐户,开标之前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报价无效。(保证金收退联系人:李亚男 电话:0516-89159010)
政府采购账户名称: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丰支
账号:1106070609200014610
(三)本项目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的履约保证金。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组织单位: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大厅西厅二楼第一开标室214室
项目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516-89159596
采购单位:丰县梁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914807993
联系人:刘成宏
七、谈判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8日上午9:30,开标之前必须到丰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213房间)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报价无效。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