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石门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已由 岚发环改资[2017]129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岚皋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岚皋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为: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岚皋县石门镇铁佛社区
2.2工程规模: 岚皋县石门镇污水处理工程,占地1671.6㎡,污水处理规
模近期350m3/d,远期700m3/d,污水处理厂区主要建设调
节池、初沉池、生物反应池、终沉池、紫外消毒井、污泥池、
加药设备、排水口各一座,厂区道路50米,配套厂区电气
设施、自控装置、供电系统等。污水处理采用A2/0+滤布滤
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
2.3计划工期: 120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897.89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 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本项目对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在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滨区南环东路滨江南岸幼儿园向东50米, 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 法人授权委托书 和 被授权人 身份证 、 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税务登记证书 、 资质证书(复印件) 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及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 一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投标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屏并加盖单位公章。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环保局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逾期送达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岚皋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西路
联 系 人:冯主任联系电话:0915-2529880
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南环东路滨江南岸幼儿园向东50米
联 系 人:张潇天联系电话:13379598677
岚皋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