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埭镇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工程业主为平湖市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林埭镇。
建设内容:林埭镇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包括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及管道等的清理疏通(除终端外),以及废弃物的处置、污水管网的零星维修。
工 期: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
2.2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为8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且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运营服务范围包含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或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3.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7 年8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113374057@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7年9月4日。招标人将于 2017年9月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9 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林埭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林埭镇镇政府2#楼底楼东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 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林埭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农商银行林埭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项目名称和招标单位名称。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 名: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预算外资金收储专户
开户行:农商银行林埭支行
帐 号:2010 0003 6179 425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林埭镇 地 址:平湖市东方路115号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程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85826733 电 话: 0573-85155086
传 真: / 传 真: 0573-8515508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133740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