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东苑公租房项目(三期)供水加压设备及设备房管线安装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DDYDZ-2017-081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工程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 |
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东苑公租房项目(三期)供水加压设备及设备房管线安装项目(二次)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具备一定的安装能力;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3509.42元 |
1、时间:2017年9月04日至2017年9月0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 地址: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未报名购买采购文件者其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5)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2016年10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提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清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未报名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供应商报名时提前联系代理公司)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超时不收);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0534—2160968
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方式:15965924172 0534-6037997
邮箱:sddyzbdz@163.com
八、监督单位:
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34-78698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