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广昌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广昌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GZZZ2017-G0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皓
项目联系电话:158070066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昌县环保局
地址:广昌县广莲路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魏凌云 0794-7105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龚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15807006631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5.7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01日 09:30 至 2017年09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江报传媒大厦12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6)外省企业需提供入赣备案证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截止后三天之内须携带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到采购人处签订诚信承诺书,诚信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资格预审前一天(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按要求签订承诺书及交纳诚信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申请。4.3诚信承诺书的主要条款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保证本项目不联营、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诚实、公开、公平地参与投标活动。(2)保证所有投标涉及的资料都是真实、合法的,不弄虚作假。(3)保证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确保项目融资机构及利率。(4)如有违反前述条款,诚信保证金至少推迟1年退还,并报有关行政监督单位记不良行为等。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令第74号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9-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广昌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广昌县环保局
3、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列入本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包含旴江镇、长桥乡、尖峰乡、水南圩乡、千善乡、甘竹镇、赤水镇、头陂镇、塘坊镇、杨溪乡、驿前镇11个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卫生厕、化粪池建设。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5.7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5812.6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由政府和社会资本自筹解决,其余70%由项目公司融资(或社会资本自有资金)解决。
6、采购需求: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正式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项目授权主体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广昌县政府通过政府付费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在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