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大厂县夏垫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74670040002
项目联系人:薛森
项目联系电话:0316-2281196
采购人:夏垫污水处理厂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32607678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281196
预算金额:509.73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记录。★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三套,并在复印件上逐页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领取招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名称:大厂县夏垫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GZCG-[2017]138号